香砂养胃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香砂养胃丸

香砂养胃丸(浓缩丸)

规格

每丸重9g

每8丸相当于饮片3g
生产企业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478

国药准字Z62020810
说明
适应症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口服。浓缩丸一次8丸,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炙)、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饴糖。

性状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辛、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