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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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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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8g |
0.25gx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298 |
国药准字Z1302194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健脾开胃,消食化积。用于脾胃不和引起的食积胀满,饮食停滞,呕吐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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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
鸡内金、六神曲。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它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