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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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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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3g |
1mg |
生产企业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271 |
国药准字H200807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给药。 用量:通常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日最大用量:24小时内不超过9mg。 用法:用干手取出药片,迅速将本品置于舌上,数秒即可崩解或溶化,崩解后随唾液咽下。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服用,无需咀嚼。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轻微,一般无需特殊处理。过敏反应少见,罕有过敏性休克。服用口腔崩解片剂型可能感觉口腔发干,有粘稠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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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其他5-ht3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成分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
盐酸格拉司琼。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2.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3.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