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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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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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0丸 |
水蜜丸每10丸重0.45克 |
生产企业 |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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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134 |
国药准字Z20026984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健脾,和胃。用于脾虚气滞,消化不良,嗳气食少,脘腹胀满,大便溏泄。 |
补气血,益肝肾。用于妇女气血两虚或肝肾两虚所致面色不华,五心烦热,腰酸膝软,月经量少、后错,脾虚或肾虚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茯苓、半夏(制)、陈皮、甘草、木香、砂仁。 |
乌鸡(去毛、爪、肠)、炙黄芪、山药、党参、白术(炒)、川芎、茯苓、当归、熟地黄、白芍(酒炒)、牡丹皮、五味子(酒蒸)。辅料为:蜂蜜(炼)。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甜、辛。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湿热实证者慎用。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