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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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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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相当于原药材3g | |
生产企业 |
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538 |
国药准字Z620213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健脾,和胃。用于脾虚气滞,消化不良,嗳气食少,脘腹胀满,大便溏泄。 |
健脾开胃,消食止泻。用于脾虚不适,胃虚不纳,神倦力乏,腹满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浓缩丸一次12丸,一日3次。水丸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茯苓、陈皮、半夏(制)、木香、砂仁、甘草(蜜炙)、生姜、大枣。 |
党参(炒)、白术(炒)、山药、茯苓、山楂(炭)、六神曲、麦芽(焦)、薏苡仁、黄连、豆蔻、炙甘草等18味。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甜、辛。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大便干者。3.不适用于急性胃肠炎、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大便水泻频频,脘腹作痛。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哺乳期妇女慎用。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