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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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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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2ml |
35mg |
生产企业 |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192 |
国药准字H201000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扩张血管,增进冠状动脉血流量。用于心绞痛,亦可用于心肌梗塞等。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ml,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每日2次,每次35mg(1片),早晚餐时服用。三个月后评价治疗效果,若无治疗作用可停药。因缺乏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数据,此类人群不应服用本品。 |
副作用 |
全身性损害: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紫绀、发热、寒战、晕厥等。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胸闷、咳嗽、喘憋、喉水肿等。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 |
胃肠道疾病:胃痛、消化不良、腹泻、便秘、恶心、呕吐。 全身性疾病:无力。神经系统疾病:无痛、眩晕、睡眠障碍(失眠、嗜睡)、帕金森症状加重,停药后可恢复。 皮肤病:皮疹、瘙痒、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急性全身性性脓疱疹,上述反应的发作时间可能不同,可以自几小时至几天。 心血管疾病:直立性低血压,尤其是接受抗高血压治疗的老年患者,可能伴有昏厥、眩晕或跌倒;心悸、期外收缩、心动过速。 |
禁忌 |
1.对本品或含有丹参、降香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2.香丹注射液含有聚山梨酯-80,对聚山梨酯-80类制剂过敏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药品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哺乳期通常不推荐使用。 |
成分 |
丹参降香.辅料为聚山梨酯80.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粉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和长期连续用药。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6.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液的种类、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7.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液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8.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缓慢滴注,同时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
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和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曲美他嗪可使帕金森症状加重或诱发帕金森症状(震颤、运动不能、张力亢进),应进行检查,尤其针对老年患者。跌倒可能与动脉高血压或体位不稳有关。本品含有日落黄FCF S(E110)及胭脂红A(E124),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