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乌强身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首乌强身片

龙胆泻肝胶囊

规格

24片*2板

0.5g*36粒
生产企业

华阳(恩施)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289

国药准字Z20053690
说明
适应症

补肝肾,强筋骨。用于肝肾虚弱,头晕眼花,四肢酸麻,腰膝无力,夜尿频多。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成分

制何首乌、墨旱莲、女贞子(蒸)、覆盆子、金樱子、桑椹、豨莶草、杜仲叶(盐水炒)、牛膝(炒)、地黄、桑叶。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性状

本品为黑褐色的片;味甘、微苦。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