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乌延寿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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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首乌延寿片

参竹精颗粒

规格

薄膜衣每片重0.23克

每袋装5克(相当于原生药量5克)
生产企业

洛阳天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蒙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638

国药准字Z20093547
说明
适应症

补肝肾,养精血。用于肝肾两虚,精血不足而致的头晕目眩,耳鸣健忘,鬓发早白,腰膝酸软

补肾,滋补强身。用于肾寒,肾虚,精血不足,筋骨酸痛,年迈体弱。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食欲不振、口干及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 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 4.呼吸系统:咳嗽。 5.全身性:乏力。

尚不明确。

禁忌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禁用。3.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成分

何首乌

手掌参、黄精、玉竹、何首乌(制)、广枣。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剂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颗粒;味酸、甘。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6.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1.感冒病人不宜服用。2.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