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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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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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6g*10袋 |
100mg*12s |
生产企业 |
广东联康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194 |
国药准字H201200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解表,健胃和中。用于体虚有风,头晕头痛,不思饮食,胸腹满闷,产妇风气。 |
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6g,一日2~3次。 |
1.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盒直立性头晕:成人,通常起始剂量为100毫克,每日一次,每隔一天剂量递增100mg,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标准维持剂量为每次200mg,一日3次,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增减用量,每日服药剂量不超过900毫克。 2.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盒直立性头晕:成人通常起始剂量为200毫克-300毫克,每日2-3次口服,每隔数天或一周递增剂量100毫克,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标准维持剂量为每次100-200mg,一日3次,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增减剂量,每日服药剂量不超过900mg。 3.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成人,通常在血液透析前30-60分钟口服200-400mg。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酌减剂量,最大服药记录不超过400毫克。 |
副作用 |
1.严重: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0.1%);白细胞减少(<0.1%)、粒细胞缺乏症、嗜中性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 2.其它(>1%):幻觉、头痛、轻度头痛、恶心、血压升高(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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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过敏;闭角型青光眼;吸入含卤素的麻醉剂等患者禁用。 |
成分 |
广藿香、薄荷、柴胡、川芎(制)、天麻、白芷、香附(制)、豆蔻、砂仁、丁香、半夏(制)、细辛、防风、独活、陈皮(制)、檀香、冰片、天花粉、荜茇、甘草、朱砂、雄黄、紫苏叶、荆芥、乌药。 |
本品主要成分为屈昔多巴。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香、味微苦而辛凉。 |
本品内容物为淡黄色或浅褐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
1.高血压、动脉硬化、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用。 2.帕金森等患者起始剂量从低剂量开始,谨慎地增至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