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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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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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l/瓶 |
100ml |
生产企业 |
湖南众益泰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989 |
国药准字Z210215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通经、止痛。用于治疗软组织损伤而引起的颈、肩、腰、腿痛。对冻疮也有一定疗效。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软组织损伤,症见关节肿胀、疼痛、活动受限。 |
用法用量 |
涂擦患处,一日2次。 |
外用,涂于患处,热敷20~30分钟,一次2~5毫升,一日2~3次,十四日为一疗程,间隔一周,一般用药二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切勿手挠,停药后症状即可消失。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辣椒浸出液、陈皮浸出液、水杨酸甲酯、薄荷脑。辅料为乙醇、香精。 |
红花、制川乌、制何首乌、续断、威灵仙、醋延胡索、防风、鸡血藤、蝉蜕。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或橙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 |
本品为棕色的溶液;气特异,并有醋的气味。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有明显内出血者,宜先止血后用药。 2.皮肤过敏者停用,酒精过敏者慎用。 3.本品为外用擦剂,勿入口、眼;擦药处禁贴膏药。 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或其它不适,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