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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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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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30ml |
每支装15克/每支装30克/每支装50克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佑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457 |
国药准字Z2016309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的功效是活血通经、止痛。用于治疗软组织损伤而引起的颈、肩、腰、腿痛。对冻疮也有一定疗效 |
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阻络所致的局部肿胀疼痛,皮下青紫;急慢性软组织损伤见以上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涂擦患处,一日2次。 |
外用,涂擦患处并按摩患处(急性期不宜按摩),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辣椒浸出液、陈皮浸出液、水杨酸甲酯、薄荷脑。辅料为乙醇、香精。 |
当归、红花、樟脑、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松节油;辅料为: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脂、硬脂酸、硬脂酸聚氧乙烯酯、脂肪酸聚氧乙烯醚、水、甘油 |
性状 |
活血通经、止痛。用于治疗软组织损伤而引起的颈、肩、腰、腿痛。对冻疮也有一定疗效。 |
本品为淡黄色乳膏,有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有明显内出血者,宜先止血后用药。 2.皮肤过敏者停用,酒精过敏者慎用。 3.本品为外用擦剂,勿入口、眼;擦药处禁贴膏药。 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