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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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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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20丸重1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10 |
国药准字Z20025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解表通里,清热解毒。用于荨麻疹,湿疹,大便秘结。 |
补气散寒,健胃和中。用于脾胃虚寒所致的恶寒腹痛,身体虚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2.孕妇慎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芍﹑白术﹑薄荷﹑川芎﹑大黄﹑当归﹑防风﹑蜂蜜﹑甘草﹑滑石﹑黄芩﹑荆芥穗﹑桔梗﹑连翘﹑麻黄﹑芒硝﹑石膏﹑栀子﹑麻黄碱。 |
黄芪肉桂(去粗皮)白芍甘草(蜜炙)大枣(去核)蜂蜜(炼) |
性状 |
本品为包衣的水丸,丸芯颜色为浅棕色至黑褐色;味甘,咸、微苦。 |
本品棕黄色至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甜,微辛。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服药期间宜食清淡易消化食物。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皮疹面积扩大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后出现荨麻疹等相似的皮肤症状者属于药物过敏(药疹),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