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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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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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7.8g*16袋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星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98 |
国药准字H520201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解表通里,清热解毒。用于荨麻疹,湿疹,大便秘结。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2.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芍﹑白术﹑薄荷﹑川芎﹑大黄﹑当归﹑防风﹑蜂蜜﹑甘草﹑滑石﹑黄芩﹑荆芥穗﹑桔梗﹑连翘﹑麻黄﹑芒硝﹑石膏﹑栀子﹑麻黄碱。 |
川芎、白芷、羌活、细辛、防风、薄荷、荆芥、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包衣的水丸,丸芯颜色为浅棕色至黑褐色;味甘,咸、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服药期间宜食清淡易消化食物。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皮疹面积扩大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后出现荨麻疹等相似的皮肤症状者属于药物过敏(药疹),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