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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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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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6g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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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119 |
国药准字Z5302094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湿浊中阻,脾胃不和所致的,脘腹胀痛、呕吐恶心。嗳气纳呆。 |
开胃健脾。用于脾胃不和引起的饮食无味,嗳气倒呃,胃脘胀满。 |
用法用量 |
口服,-次6-9克(1袋1袋半),一日2- 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木香、砂仁、香用、槟榔,甘草、陈皮,姜厚朴、积壳(炒), 苍术(炒),青皮(炒)、生姜。辅料为糊精、蜂蜜、滑石粉 |
党参、白术(麸炒)、茯苓、甘草(蜜炙)、山药(麸炒)、陈皮、木香、白芍、焦神曲、焦谷芽、焦麦芽。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本药宜空服用温开水送服 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千舌燥,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 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常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候的胃痛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木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向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食欲不振,脘腹作胀,大便干。3.哺乳期妇女慎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