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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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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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20万单位) |
50mg*10粒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75 |
国药准字H10920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1、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严重的革兰阳性菌感染,包括不能用青霉素类及头孢素类抗生素治疗或上述抗生素治疗失败的严重葡萄球菌感染,或对其他抗生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2、敏感菌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包括对甲氧西林敏感及耐药菌)、链球菌、肠球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司特菌、棒状杆菌、艰难梭菌、消化链球菌等。包括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腹膜炎、骨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作为万古霉素和甲硝唑的替代药。 |
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败血症、菌血症;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深部化脓性疾病等等。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静脉注射、静脉滴注。 药物配制:用3ml注射用水缓慢地注入含替考拉宁瓶内,轻轻转动小瓶。直至粉末完全溶解,注意不能产生泡沫。如有泡沫形成将瓶放置15分钟,直到泡沫消失,将液体完全吸入注射器中,配置好的溶液可加入下列注射液中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与0.9%氯化钠复方注射液或腹膜透析液中。测定血清药物浓度可优化治疗。 1、肾功能正常的成人及老年患者。 (1)中度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首剂:静脉给药0.4g,以后维持剂量:0.2g每日一次,静脉给药。 (2)重度感染:骨关节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腹膜炎等。首剂:每12小时静脉给药0.4g,连续3次,以后维持剂量0.4g,每日一次,静脉给药。 (3)口服给药用于难辨梭状芽胞杆菌性伪膜性肠炎,剂量为100-500mg,每日2-4次,疗程10天。 2、肾功能不全的成人和老年患者。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第4天开始减少剂量,具体剂量如下: (1)中度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在40-60ml/min患者,剂量应减半,可原有剂量隔日给药一次,也可原有剂量减半每日一次。 (2)重度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小于40-60ml/min以及血透析患者,替考拉宁用量应是正常人的1/3。可原有剂量每3日用药一次,也可用原有剂量的1/3每日一次。替考拉宁不能被透析清除。 (3)持续不卧床腹膜透析者:首剂0.4g静脉给药,随后第一周按每升透析液20mg给药,第二周按每升透析液10mg给药,第三周按每3升透析液20mg给药。 |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小时服用本品0.1g,或每6小时服用50mg。 |
副作用 |
本品毒性低,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一般轻微且短暂,大多无需中断治疗,严重不良反应罕见。报道主要有以下不良反应: 1、局部反应:注射部位疼痛、血栓性静脉炎。 2、过敏反应:皮疹、瘙痒、支气管痉挛、药物热、过敏反应。 3、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 4、神经系统反应:嗜睡、头痛。 5、血常规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增多。 6、肝肾功能异常:血清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增高,一过性血肌酐增高。 7、其他虽已报道,但尚未明确与本药是否有关的不良反应有:轻微听力下降、耳鸣及前庭功能紊乱。 |
1.菌群失调:本品引起菌群失调较为多见。轻者引起维生素缺乏,也常可见到由于白色念珠菌和其他耐药菌所引起的二重感染。亦可发生难辨梭菌性假膜性肠炎。2.消化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腔炎、舌炎、肛门周围炎等;偶可发生食管溃疡。3.肝损害:偶见恶心、呕吐、黄疸、脂肪肝、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呕血和便血等,严重者可昏迷而死亡。4.肾损害:可加重肾功能不全者的肾损害,导致血尿素氮和肌酐值升高。5.影响牙齿和骨发育:本品可沉积于牙齿和骨中,造成牙齿黄染,并影响胎儿、新生儿和婴幼儿骨骼的正常发育。6.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药物热、光敏性皮炎和哮喘等。罕见全身性红斑狼疮,若出现,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7.可见眩晕、耳鸣、共济失调伴恶心、呕吐等前庭功能紊乱(呈剂量依耐性,女性比男性多见),常发生于最初几次剂量时,一般停药24~48小时后可恢复。8.血液系统:偶有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9.维生素缺乏症:偶有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族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等。10.颅内压升高:偶见呕吐、头痛、复视、视神经乳头水肿、前囟膨隆等颅内压升高症状,应立即停药。11.休克:偶有休克现象发生,须注意观察,如发现有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便意、耳鸣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12.皮肤:斑丘疹、红斑样皮疹等;偶见剥脱性皮炎、混合性药疹、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征。长期服用本品,偶有指甲、皮肤、粘膜处色素沉着现象发生。13.其他:偶有头晕、倦怠感等。长期服用本品,可使甲状腺变为棕黑色,甲状腺功能异常少见。罕见听力受损。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四环素类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替考拉宁。 |
盐酸二甲胺四环素。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冻干块状粉物和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万古霉素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故对万古霉素过敏者慎用。但用万古霉素后所致“红人综合征”者仍可使用本品。 2、治疗期间应定期作血液学、肝、肾功能检查。 3、有下列情况者应对肾、耳功能进行监测: (1)肾功能不全者长时间用药。 (2)使用神经毒或肾毒性药物之后或与这两类药物联合应用。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多粘菌素E、两性霉素B、环孢素、顺铂、呋塞米(速尿)和依他尼酸(利尿酸)。 4、本品用3ml注射用水溶解,在溶解过程中应轻轻转动小瓶,直至完全溶解,避免形成泡沫,若已形成泡沫,否则液体静置15分钟,再抽出液体。 5、本品用注射用水溶解后溶液稀释后静滴,需现配用或4℃冰箱保存,贮存时间超过24小时建议不要再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动物试验未发现引起不育或致畸现象,也没有本品在乳汁中分泌和透过胎盘的研究资料,但高剂量时可增加大鼠的死胎率和新生鼠的死亡率,因此在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一般不应用。 7、儿童用药: (1)2月以上儿童革兰阳性菌感染可用替考拉宁治疗,严重感染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儿,推荐剂量为10mg/kg,前三剂量每12小时静脉注射一次,随后剂量为10mg/kg,静脉或肌肉注射,每天一次。对中度感染,推荐剂量为10mg/kg,前三剂量每12小时静脉注射一次,随后剂量为6mg/kg,静脉或肌肉注射,每天一次。 (2)新生儿:婴儿第一天的推荐剂量为16mg/kg,只用一剂随后几天保持8mg/kg,每天一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8、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9、药物过量:药物过量的治疗是对症治疗,有报道2例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儿童(年龄分别为4岁和8岁),因用药不慎,几次过量使用本品,剂量高达100mg/kg/天,尽管替考拉宁血药浓度高达300mg/L,但未出现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验值异常。替考拉宁不能被血透清除。 |
1.肝、肾功能不全、食道通过障碍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进食者及全身状态恶化患者(因易引发维生素K缺乏症)慎用。2.由于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为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和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药物。3.对本品过敏者有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也过敏。4.由于可致头晕、倦怠等,汽车驾驶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机器操作及高空作业者应避免服用本品。5.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6.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时,通常应进行暗视野检查,疑有其他类型梅毒时,每月应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