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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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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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20万单位) |
0.25g*12粒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75 |
国药准字H20080310 |
说明 | ||
适应症 |
1、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严重的革兰阳性菌感染,包括不能用青霉素类及头孢素类抗生素治疗或上述抗生素治疗失败的严重葡萄球菌感染,或对其他抗生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2、敏感菌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包括对甲氧西林敏感及耐药菌)、链球菌、肠球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司特菌、棒状杆菌、艰难梭菌、消化链球菌等。包括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腹膜炎、骨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作为万古霉素和甲硝唑的替代药。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静脉注射、静脉滴注。 药物配制:用3ml注射用水缓慢地注入含替考拉宁瓶内,轻轻转动小瓶。直至粉末完全溶解,注意不能产生泡沫。如有泡沫形成将瓶放置15分钟,直到泡沫消失,将液体完全吸入注射器中,配置好的溶液可加入下列注射液中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与0.9%氯化钠复方注射液或腹膜透析液中。测定血清药物浓度可优化治疗。 1、肾功能正常的成人及老年患者。 (1)中度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首剂:静脉给药0.4g,以后维持剂量:0.2g每日一次,静脉给药。 (2)重度感染:骨关节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腹膜炎等。首剂:每12小时静脉给药0.4g,连续3次,以后维持剂量0.4g,每日一次,静脉给药。 (3)口服给药用于难辨梭状芽胞杆菌性伪膜性肠炎,剂量为100-500mg,每日2-4次,疗程10天。 2、肾功能不全的成人和老年患者。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第4天开始减少剂量,具体剂量如下: (1)中度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在40-60ml/min患者,剂量应减半,可原有剂量隔日给药一次,也可原有剂量减半每日一次。 (2)重度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小于40-60ml/min以及血透析患者,替考拉宁用量应是正常人的1/3。可原有剂量每3日用药一次,也可用原有剂量的1/3每日一次。替考拉宁不能被透析清除。 (3)持续不卧床腹膜透析者:首剂0.4g静脉给药,随后第一周按每升透析液20mg给药,第二周按每升透析液10mg给药,第三周按每3升透析液20mg给药。 |
口服。成人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一次;成人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二次。 |
副作用 |
本品毒性低,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一般轻微且短暂,大多无需中断治疗,严重不良反应罕见。报道主要有以下不良反应: 1、局部反应:注射部位疼痛、血栓性静脉炎。 2、过敏反应:皮疹、瘙痒、支气管痉挛、药物热、过敏反应。 3、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 4、神经系统反应:嗜睡、头痛。 5、血常规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增多。 6、肝肾功能异常:血清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增高,一过性血肌酐增高。 7、其他虽已报道,但尚未明确与本药是否有关的不良反应有:轻微听力下降、耳鸣及前庭功能紊乱。 |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2.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3.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1)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淤积性黄疸罕见。(2)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3)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肾脏:血尿素氮增高,血肌酐增高。(5)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4.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5.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剂量和用法")。6.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替考拉宁。 |
头孢丙烯。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冻干块状粉物和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浅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万古霉素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故对万古霉素过敏者慎用。但用万古霉素后所致“红人综合征”者仍可使用本品。 2、治疗期间应定期作血液学、肝、肾功能检查。 3、有下列情况者应对肾、耳功能进行监测: (1)肾功能不全者长时间用药。 (2)使用神经毒或肾毒性药物之后或与这两类药物联合应用。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多粘菌素E、两性霉素B、环孢素、顺铂、呋塞米(速尿)和依他尼酸(利尿酸)。 4、本品用3ml注射用水溶解,在溶解过程中应轻轻转动小瓶,直至完全溶解,避免形成泡沫,若已形成泡沫,否则液体静置15分钟,再抽出液体。 5、本品用注射用水溶解后溶液稀释后静滴,需现配用或4℃冰箱保存,贮存时间超过24小时建议不要再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动物试验未发现引起不育或致畸现象,也没有本品在乳汁中分泌和透过胎盘的研究资料,但高剂量时可增加大鼠的死胎率和新生鼠的死亡率,因此在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一般不应用。 7、儿童用药: (1)2月以上儿童革兰阳性菌感染可用替考拉宁治疗,严重感染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儿,推荐剂量为10mg/kg,前三剂量每12小时静脉注射一次,随后剂量为10mg/kg,静脉或肌肉注射,每天一次。对中度感染,推荐剂量为10mg/kg,前三剂量每12小时静脉注射一次,随后剂量为6mg/kg,静脉或肌肉注射,每天一次。 (2)新生儿:婴儿第一天的推荐剂量为16mg/kg,只用一剂随后几天保持8mg/kg,每天一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8、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9、药物过量:药物过量的治疗是对症治疗,有报道2例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儿童(年龄分别为4岁和8岁),因用药不慎,几次过量使用本品,剂量高达100mg/kg/天,尽管替考拉宁血药浓度高达300mg/L,但未出现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验值异常。替考拉宁不能被血透清除。 |
1.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2.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4.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5.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