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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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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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20万单位) |
0.5g*14s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75 |
国药准字H20046512 |
说明 | ||
适应症 |
1、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严重的革兰阳性菌感染,包括不能用青霉素类及头孢素类抗生素治疗或上述抗生素治疗失败的严重葡萄球菌感染,或对其他抗生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2、敏感菌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包括对甲氧西林敏感及耐药菌)、链球菌、肠球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司特菌、棒状杆菌、艰难梭菌、消化链球菌等。包括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腹膜炎、骨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作为万古霉素和甲硝唑的替代药。 |
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肺炎、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牙周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用于结肠直肠手术、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等的术前预防用药;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疗;也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静脉注射、静脉滴注。 药物配制:用3ml注射用水缓慢地注入含替考拉宁瓶内,轻轻转动小瓶。直至粉末完全溶解,注意不能产生泡沫。如有泡沫形成将瓶放置15分钟,直到泡沫消失,将液体完全吸入注射器中,配置好的溶液可加入下列注射液中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与0.9%氯化钠复方注射液或腹膜透析液中。测定血清药物浓度可优化治疗。 1、肾功能正常的成人及老年患者。 (1)中度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首剂:静脉给药0.4g,以后维持剂量:0.2g每日一次,静脉给药。 (2)重度感染:骨关节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腹膜炎等。首剂:每12小时静脉给药0.4g,连续3次,以后维持剂量0.4g,每日一次,静脉给药。 (3)口服给药用于难辨梭状芽胞杆菌性伪膜性肠炎,剂量为100-500mg,每日2-4次,疗程10天。 2、肾功能不全的成人和老年患者。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第4天开始减少剂量,具体剂量如下: (1)中度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在40-60ml/min患者,剂量应减半,可原有剂量隔日给药一次,也可原有剂量减半每日一次。 (2)重度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小于40-60ml/min以及血透析患者,替考拉宁用量应是正常人的1/3。可原有剂量每3日用药一次,也可用原有剂量的1/3每日一次。替考拉宁不能被透析清除。 (3)持续不卧床腹膜透析者:首剂0.4g静脉给药,随后第一周按每升透析液20mg给药,第二周按每升透析液10mg给药,第三周按每3升透析液20mg给药。 |
口服。1.厌氧菌感染:一次1g,一日1次,首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2.预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手术前12小时1次顿服2g。3.原虫感染:(1)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单剂量2g顿服,小儿50mg/kg顿服,间隔3~5日可重复1次。(2)肠阿米巴病:一次0.5g,一日2次,疗程5~10日;或一次2g,一日1次,疗程2~3日;小儿一日50mg/kg,顿服3日。(3)肠外阿米巴病:一次2g,一日1次,疗程3~5日。 |
副作用 |
本品毒性低,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一般轻微且短暂,大多无需中断治疗,严重不良反应罕见。报道主要有以下不良反应: 1、局部反应:注射部位疼痛、血栓性静脉炎。 2、过敏反应:皮疹、瘙痒、支气管痉挛、药物热、过敏反应。 3、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 4、神经系统反应:嗜睡、头痛。 5、血常规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增多。 6、肝肾功能异常:血清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增高,一过性血肌酐增高。 7、其他虽已报道,但尚未明确与本药是否有关的不良反应有:轻微听力下降、耳鸣及前庭功能紊乱。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替考拉宁。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硝唑。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冻干块状粉物和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万古霉素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故对万古霉素过敏者慎用。但用万古霉素后所致“红人综合征”者仍可使用本品。 2、治疗期间应定期作血液学、肝、肾功能检查。 3、有下列情况者应对肾、耳功能进行监测: (1)肾功能不全者长时间用药。 (2)使用神经毒或肾毒性药物之后或与这两类药物联合应用。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多粘菌素E、两性霉素B、环孢素、顺铂、呋塞米(速尿)和依他尼酸(利尿酸)。 4、本品用3ml注射用水溶解,在溶解过程中应轻轻转动小瓶,直至完全溶解,避免形成泡沫,若已形成泡沫,否则液体静置15分钟,再抽出液体。 5、本品用注射用水溶解后溶液稀释后静滴,需现配用或4℃冰箱保存,贮存时间超过24小时建议不要再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动物试验未发现引起不育或致畸现象,也没有本品在乳汁中分泌和透过胎盘的研究资料,但高剂量时可增加大鼠的死胎率和新生鼠的死亡率,因此在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一般不应用。 7、儿童用药: (1)2月以上儿童革兰阳性菌感染可用替考拉宁治疗,严重感染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儿,推荐剂量为10mg/kg,前三剂量每12小时静脉注射一次,随后剂量为10mg/kg,静脉或肌肉注射,每天一次。对中度感染,推荐剂量为10mg/kg,前三剂量每12小时静脉注射一次,随后剂量为6mg/kg,静脉或肌肉注射,每天一次。 (2)新生儿:婴儿第一天的推荐剂量为16mg/kg,只用一剂随后几天保持8mg/kg,每天一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8、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9、药物过量:药物过量的治疗是对症治疗,有报道2例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儿童(年龄分别为4岁和8岁),因用药不慎,几次过量使用本品,剂量高达100mg/kg/天,尽管替考拉宁血药浓度高达300mg/L,但未出现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验值异常。替考拉宁不能被血透清除。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2.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