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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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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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gx10袋/盒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164 |
国药准字Z20130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湿浊中阻、脾胃不和所致的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恶心、嗳气纳呆。 |
开胃健脾。用于脾胃不和引起的饮食无味,嗳气倒呃,胃脘胀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木香、砂仁、醋香附、槟榔、甘草、陈皮、厚朴、枳壳(炒)、苍术(炒)、青皮(炒)、生姜 |
党参、麸炒白术、茯苓、炙甘草、麸炒山药、陈皮、木香、白芍、焦六神曲、焦麦芽、焦谷芽。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合剂。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 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 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大便干的患者。3.尚无哺乳期妇女用药相关研究资料。哺乳期妇女慎用。4.尚无儿童用药相关研究资料。儿童应谨慎使用。体质虚弱的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