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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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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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3g |
每20粒重1g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6 |
国药准字Z3702010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脘腹胀痛,恶心,嗳气。 |
调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胃脘胀闷,胃口疼痛,呃逆,暧腐吞酸,腹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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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厚朴(姜制)、枳实(麸炒)、槟榔、香附(醋炒)、木香、苍术(米泔水炒)、砂仁、白术(麸炒)、莱菔子(炒)、山楂(炒)等14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或糖衣丸;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