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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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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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3g |
片芯重0.25g |
生产企业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569 |
国药准字Z2006440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脘腹胀痛,恶心,嗳气。 |
温中补虚,调和肝脾,行气活血,止痛生肌。用于脾胃虚寒及肝脾不和型慢性胃炎症见脘腹疼痛,腹胀喜温,反酸嗳气。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黄芪、白芍、丹参、延胡索、鸡矢藤、大红袍、白及、炮姜、肉桂、砂仁、五倍子、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忽躁易怒,头晕血压高。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