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0丸重6g |
100ml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鑫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39 |
国药准字Z4202127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脘腹胀痛,恶心,嗳气。 |
健脾开胃。本品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山楂(炒)、麦芽(炒)。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4.糖尿病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