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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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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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6g |
1g*9袋 |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506 |
国药准字Z2005476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脘腹胀痛,恶心,嗳气。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脾胃不和引起的脾虚泄泻,消化不良,面黄肌瘦,疳积腹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0.5~1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白术(麸炒)、山药、茯苓、鸡内金(醋炙)、南山楂、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味微甜、酸。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