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0丸重6g |
0.5g*10袋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40 |
国药准字Z41020947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脘腹胀痛,恶心,嗳气。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细颗粒;气香,味甜、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该药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该药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