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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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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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6g |
10mg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40 |
国药准字H2008060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脘腹胀痛,恶心,嗳气。 |
1.由胃排空延缓、胃食管反流、食道炎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上腹胀闷感、腹胀、上腹疼痛;嗳气、胃肠胀气;恶心、 呕吐;由于反流引起的口腔和胃烧灼感。 2.各种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如功能性、器质性、感染性、饮食性、放射性治疗或化疗;以及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 (如左旋多巴、溴隐亭等)治疗帕金森氏症所引起的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1.成人:治疗上消化道动力失调,成人常用口服剂量为每次1粒(10mg),每日3~4次,饭前1530分钟或就寝时服用。 对病情严重或已产生耐受性的患者,可增至每次2粒(20mg)r每曰3~4次或遵医嘱。对因服用抗帕金森氏症多巴胺受 体激动剂而导致的恶心呕吐,成人可采用口服剂量每次2粒(20mg),每曰3~4次。如因静滴抗帕金森氏症多巴胺受体 激动剂引起的恶心呕吐,治疗剂量还需增加。 2.2岁及以上儿童:以多潘立酮计,按体重每次0.2~0.3mg/kg,每日3~4次,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30mg。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试验表明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7%。大多数不良反应在本品继续使用中可消失或被患者耐受,另外一些较严 重的不良反应,如溢乳、男子乳房女性化、女性月经不调均与使用剂量有关,减少剂量或停止用药即可消失。 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6%, 口干(1.9%),头痛或偏头痛(1.2%),失眠、神经过敏、头晕、饥渴感、嗜睡、 易怒(全部发生率小于1 %)。 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4%,腹部痉挛、腹泻、反流、食欲改变、恶心、胃灼热感、便秘(全部发生率小于1%)。 内分泌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3%,面部潮红、乳痛、溢乳、男子乳房女性化、女性月经不调。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增加胃动力有可能产生危险时禁用,如胃肠道出血、机械性梗阻、胃肠道穿孔。 3.分泌催乳素的垂体肿瘤(催乳素瘤)、嗜铬细胞瘤、乳癌患者禁用。 4.禁止与酮康唑口服制剂合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主要组成成份:本品活性成份为多潘立酮。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升高催乳素水平,长期用药会维持高水平,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组织培养试验表明近三分之一的乳腺癌患者 为体外泌乳素依赖,所以对于具有乳腺癌病史的患者应注意这一潜在因素。无论是临床研究还是流行病学研究都不能 表明长期给予本品和乳腺肿瘤的发生有关。 2.肾功能不全患者单次给药不需调整剂量,但重复给药时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将服药频率减为每曰1~2次,同时剂量酌减。 3.由于多潘立酮主要在肝脏代谢,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 4.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以及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应用时需慎重,有可能加重心律紊乱。 5.当抗酸剂或抑制胃酸分泌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前两类药不能在饭前服用,应于饭后服用,即不宜与本品同时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