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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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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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2g | |
生产企业 |
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222 |
国药准字Z1502004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脘腹胀痛,恶心,嗳气。 |
消食导滞,祛痰,通便。适用于小儿停乳停食,腹胀便秘,痰盛喘咳。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0.3克,一岁至三岁一次0.6克,四岁至六岁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大黄、牵牛子(炒)、槟榔、人参、朱砂。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黄褐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脾虚泄泻,消化不良者不宜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