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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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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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
生产企业 |
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222 |
国药准字Z3402028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脘腹胀痛,恶心,嗳气。 |
温中养胃,行气止痛。用于中焦虚寒所致的胃痛,症见胃脘冷痛、腹胀嗳气、纳差食少、畏寒无力;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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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胃大出血时忌用。孕妇忌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党参、附子(制)、黄芪(炙)、肉桂、山药、肉苁蓉(制)、白术(炒)、山楂(炒)、乌梅、砂仁、陈皮、补骨脂。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色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细粉和颗粒;味微酸、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宜消化的食物。 2.胃脘灼热痛证、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本药3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