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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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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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1g*6片 |
生产企业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27 |
国药准字H199914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等。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O.1g,一日3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O.1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O.2g,一日2次,或一次O.1g,一日3次,疗程为10-14日。3.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为6周。成人常用量为一日0.3-0.4g,分2-3次服用,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细菌感染的治疗剂量也可增至一日0.6g,分3次服。 |
副作用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燥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禁忌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淡黄色。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6.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 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8.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2小时。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5.严重肝功能减退时,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