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C18H20FN3O4) |
7s |
生产企业 |
山西天致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康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563 |
国药准字H450208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 6.其他感染: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乳腺炎、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用于细菌性阴道炎、真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以及细菌真菌滴虫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200mg~300mg,分2~3次口服。病情较重者,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分3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阴道给药。一次1枚,每晚1次,连用7日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下: 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 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搔痒﹑红斑等症状。 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 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 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 6.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之间,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如发觉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
偶见过敏反应,个别患者有阴道灼热感。 |
禁忌 |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
1.对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盐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每枚含主要成分甲硝唑、克霉唑、醋酸氯己定。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乳黄色弹头形栓剂。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如下:肌酐清除率:70~>40ml/min 1次100mg,1日2次;40~≥20ml/min 1次100mg,1日1次;<20ml/min 首次100mg,以后每48小时100mg。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休克﹑过敏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急性肾功能不全﹑黄疸﹑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间质性肺炎﹑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重症结肠炎。 6.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横纹肌溶解症﹑低血糖﹑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精神紊乱以及过敏性血管炎等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直至症状消失。 7.本品在幼龄动物试验中发现有关节病变。 8.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
1、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2、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6、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7、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8、老年人慎用。 9、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1、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2、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