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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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0.1g(按C18H20FN3O4计算)

20g
生产企业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184

国药准字H2004349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等。

1.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 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0.1-0.2g(1-2粒),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1. 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 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 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氟代-7H吡啶苯。

本品成分为硝酸咪康唑。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偶有用药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