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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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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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1g |
10g:75mg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117 |
国药准字H2005552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肿、烧烫伤创面感染及足癣合并细菌感染等各种皮肤软组织细菌性感染的治疗。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疱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 |
副作用 |
局部不良反应较少见。长期大量使用自皮肤吸收后也可能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腹部不适、腹泻、恶心等胃肠道反应,头昏、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等其他反应。 |
偶见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患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诺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1,8-萘啶-3-羟酸倍半水合物。 分子式:C15H17FN4O3·1 1/2H2O 分子量:347.35 |
主要成份甲硝唑。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乳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2、使用过程中,避免接触眼睛。 3、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 4、接受抗凝血药治疗的患者、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5、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