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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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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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1g |
0.01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117 |
国药准字H1102124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肿、烧烫伤创面感染及足癣合并细菌感染等各种皮肤软组织细菌性感染的治疗。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和寻常痤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局部外用。取该药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副作用 |
局部不良反应较少见。长期大量使用自皮肤吸收后也可能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腹部不适、腹泻、恶心等胃肠道反应,头昏、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等其他反应。 |
偶见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诺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1,8-萘啶-3-羟酸倍半水合物。 分子式:C15H17FN4O3·1 1/2H2O 分子量:347.35 |
红霉素。化学名称为5-(4-二甲胺四氢-3-羟基-6-甲基-2-吡喃氧基)-6,11,12,13-四羟基-2,4,6,8,1o,12-六甲基-9-氧代-3-(四氢-5-羟基-4-甲氧基-4,6-二甲基-2-吡喃氧基)十五烷酸-μ-内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