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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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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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0.45g*36粒 |
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34 |
国药准字Z20050118 |
说明 | ||
适应症 |
1.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药物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异位骨化如paget's病,变形性骨炎,肾结石,进行性骨性肌炎,强皮症。3.恶性高钙血症(含肿瘤转移引起)。4.髋关节、脊柱等手术。 |
本品补益肝肾、壮骨止痛。用于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属肝肾不足证,症见腰背疼痛、腰膝酸软、四肢骨痛、肢体麻木、步履艰难,舌质偏红或淡,脉细弱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2g,一日二次,两餐间服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服用1-2疗程。 |
副作用 |
腹部不适、腹泻、便软、呕吐、口炎、头痛、咽喉灼热感、皮肤搔痒、皮疹等症状。 |
个别患者出现消化不良、腹胀。 |
禁忌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乙膦酸钠,其化学名为1-羟乙基-1,1-二膦酸二钠, 分子式为C2H6Na2O7P2, 分子量为249.99。本品为白色片。 |
补骨脂、淫羊藿、枸杞子、女贞子、骨碎补(烫)、狗脊、川牛膝。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细颗粒;气微,味微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两周后需停药十一周为一周期,然后重新开始第二周期,停药期间可补充钙剂及维生素D3。长期服用,请遵医嘱。 2.服药二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若出现皮肤搔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