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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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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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0mg |
30g:0.9g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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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272 |
H2014048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骨关节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和原发性痛经 |
本品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用于口服,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本品应予每日最低剂量,并尽量最短期给药。 1、关节炎 ·骨关节炎 推荐剂量为30mg每日一次。对于症状不能充分缓解的病人,可以增加至60mg每日一次。在使用本品60mg每日一次,4周以后疗效仍不明显时,其他治疗手段应该被考虑。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推荐剂量为120mg,每日1次。本品120mg只适用于症状急性发作期,最长使用8天。 ·原发性痛经 推荐剂量为120mg,每日一次,最长使用8天。 ·使用剂量大于推荐剂量时,尚未被证实有更好的疗效或目前尚未进行研究。因此,治疗骨关节炎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不超过60mg。 治疗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不超过120mg。 治疗原发性痛经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不超过120mg. 因为选择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的心血管危险性会随剂量升高和用药时间延长而增加所以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时间和使用每日最低有效剂量。应定期评估患者症状的缓解情况和患者对治疗的反应。(见【注意事项】) 2、老年人、性别、种族 老年人、不同性别和种族的人群均不需调整剂量。 3、肝功能不全 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评分5-6),本品使用剂量不应超过60mg每日1次。 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评分7-9),应当减量,不应超过每隔一日60mg的剂量,且可以考虑30mg每日1次的使用剂量。对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评分>9)目前尚无临床或药代动力学资料。(见【注意事项】) 4、肾功能不全 患有晚期肾脏疾病(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对于轻度肾功能不全(肌配清除率≥30mL/min)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见【注意事项】)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或更多。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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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对其任何一种成份过敏。 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充血性心衰(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分级Ⅱ-IV)。 确诊的缺血性心脏病,外周动脉疾病和/或脑血管病(包括近期进行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血管成形术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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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依托考昔。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浅绿色至绿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至类白色。 |
本品为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为了防止过敏和光敏性反应,在治疗期以及治疗后2周内,用药部位避免阳光直接暴晒,包括日光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