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按红霉素计75mg(7.5万单位) |
糖衣:;薄膜衣:每片重0.34g(含羟甲香豆素100mg) |
生产企业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2023 |
国药准字Z44021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依托红霉素颗粒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
清热利胆,解痉止痛。用于急、慢性胆囊炎,胆管炎,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小儿急性胆囊炎与胆管炎,胆总管结石,胆囊结石,胆囊术后综合征,胆道功能性疾患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次。 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 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一日2次。 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术后6小时再服用0.5g。 |
1. 用法:静脉滴注。 2. 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3. 给药注意事项: (1) 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 (2) 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天后应判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为14天。 (3)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参考如下: 4. 肾清除率为44.7%,一次0.3g,一日两次。 .. 肾清除率为13.6%,一次0.3g,一日两次。 6. 透析患者,一次0.3g,3天一次。 |
副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它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有致过敏性休克者。 |
禁忌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托红霉素。 |
穿心莲、大黄、胆通、溪黄草、茵陈。 |
性状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几乎无色或微黄绿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后出现ALT、AST、AKP、胆红素等增高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5.慢性肝病、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并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