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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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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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g*12袋 |
每袋装10克 |
生产企业 |
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481 |
国药准字Z53021652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解郁,开胃消食。用于气食郁滞所致的胃痛,症见脘腹胀痛、倒饱嘈杂、纳呆食少、大便不调;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健脾燥湿,理气和中。本品主要用于湿食阻滞中焦所致的胃痛,症见胃脘胀痛,饮食减少,餐后胀甚,嗳气酸腐,口粘便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10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栀子(姜制)、六神曲(麸炒)、香附(醋制))、川芎、苍术、木香、槟榔。 |
苍术(炒)、厚朴(姜炙)、陈皮、砂仁、香附(醋炙)、甘草,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灰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1.忌生冷、硬黏难消化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胃阴虚者慎用,其表现为食欲不振,口干舌燥,手足心热等。 2.忌食生冷食物。 3.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