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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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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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g*12袋 |
复方 |
生产企业 |
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481 |
国药准字H21024156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解郁,开胃消食。用于气食郁滞所致的胃痛,症见脘腹胀痛、倒饱嘈杂、纳呆食少、大便不调;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饭后2小时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口干、失眠、腹胀、神经紊乱、咽喉热痛、倦怠、不明原因出血或瘀斑、粒细胞减少。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栀子(姜制)、六神曲(麸炒)、香附(醋制))、川芎、苍术、木香、槟榔。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丙谷胺100毫克、尿囊素55毫克、西咪替丁50毫克、珍珠粉5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1.忌生冷、硬黏难消化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