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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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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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0ml |
生产企业 |
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404 |
国药准字Z320211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嗳腐吞酸,不欲饮食。 |
祛风,行气,降逆,消炎,镇痛。用于食滞不化,腹胀,胃痛,呕吐,伤风鼻塞,头晕头痛,中暑,风湿骨痛,神经痛,蚊虫咬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滴,一日1~3次,;外用,涂抹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楂(焦)、六神曲(炒)、半夏(制)、茯苓、陈皮、连翘、莱菔子(炒)、麦芽(炒)。 |
砂仁叶油、薄荷脑、冬绿油、桉叶油、薄荷油、樟脑。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酸、涩、甜。 |
本品为淡黄色透明液体;有特殊香气,味辛、凉。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