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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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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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0.15g |
每片重0.31g |
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25 |
国药准字Z20055313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由真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及汗斑的局部治疗。 |
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3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盐酸布替萘芬。 化学名:N-[4-(1,1-二甲基乙基)苄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 分子式:C23H27N.HCl;C23H28ClN 分子量:353.19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于眼部、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损部位。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