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5g:0.15g |
0.02 |
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25 |
国药准字H20074077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由真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及汗斑的局部治疗。 |
适用于脚癣、手癣、体癣、及外阴瘙痒的杀菌止痒。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3次。 |
外用,涂擦于洗净的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 |
副作用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耐受性好,极少数病例可能有灼烧和刺激感。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盐酸布替萘芬。 化学名:N-[4-(1,1-二甲基乙基)苄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 分子式:C23H27N.HCl;C23H28ClN 分子量:353.19 |
硝酸咪康唑、白鲜皮、黄柏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于眼部、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损部位。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口服、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