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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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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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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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417 |
国药准字Z44023172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脘腹胀痛,恶心,嗳气。 |
补脾健胃,理气化痰。用于脾胃虚弱,食少不化,腹胀胸闷,气虚痰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陈皮、半夏(制)、党参、白术(土炒)、茯苓、甘草(蜜炙)。辅料为炼蜜、桃胶、槐花炭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辛。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诊断明确的萎缩性胃炎。 3.不适用于口干舌燥,大便干结者。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