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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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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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mg |
5mg |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540 |
国药准字H2010339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1粒),每日一次。在20mg~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2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 |
口服起始剂量2.5mg(半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本品和其它钙拮抗药相同,在某些病人身上会导致面色潮红、头痛、头晕、心悸和疲劳,这些反应大部分具有剂量依赖性而且是在剂量增加后开始的短时间内出现,这些反应是暂时的,应用时间延长后消失。本品与其它二氢吡啶类药物相同,可引起与剂量有关的踝肿、牙龈或牙周炎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另也可见皮疹、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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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 2、妊眼中未期及哺乳者。 3、胆道阻塞性疾病忠者。 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非洛地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本品在极少数病人中可能会引起显著的低血压伴心动过速,这在易感个体可能会引起心肌缺氧。药物过量可引起外周血管过度扩张,伴有显著的低血压,有时还可能出现心动过缓。如出现严重低血压应给予对症处理,如病人平卧,抬高下肢。如伴有心动过缓时,应静脉滴注阿托品0.5~1.0mg,如效果不明显,应输注葡萄糖、盐水和右旋糖酐扩充血流量。如上述措施仍不见效时,可给予以α1-肾上腺素受体作用为主的拟交感胺类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