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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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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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mg*21粒 |
21粒 |
生产企业 | 河北爱尔海泰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34 |
国药准字H200513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适应症】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1.成人:推荐剂量40mg(1片),每日一次,口服,根据降压效果,遵医嘱在40mg~80mg间调整剂量,最大剂量80mg(2片),每日一次. 2.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有协同降压作用.若欲加大药物剂量,必须考虑到替米沙坦发挥最大降压作用时间 ,通常在治疗开始后四至八周. 3.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 |
1.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粒(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二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经血液透析消除。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背痛,恶心,食欲下降,腹泻, 上呼吸道感染等,多数可在72小时内或服药1周后自行缓解,极少数病例报道出现血管性水肿,搔痒,皮疹,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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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片剂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成份】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患者,导致严重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 3.强力利尿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等引起血容量不足或/和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祛除病因并纠正血容量及血钠水平。 4.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肾脏疾病患者,本品可引起急性低血压,高氮血症,少尿或罕见的急性肾功能衰竭。 5.本品对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无效,因此不推荐用于该类患者。 6.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狭窄﹑阻塞性肥厚性心肌病患者使用本品应特别谨慎。服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血钾水平,尤其肾功能不良和/或心力衰竭的患者。 7.与保钾类利尿药﹑钾离子补充剂﹑含钾的盐替代品或可升高血钾水平的其它药物(肝素等)合用可致血清钾水平升高,因此与这些药物合用应谨慎。 8.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障碍的患者,本品清除率可降低。该类患者服用本品应慎重。 9.本品含有山梨醇,遗传性果糖耐受不良的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10.本品的疗效在黑人低于其它人种,这可能与黑人高血压人群的低肾素状态占较高优势有关。 11.和其它抗高血压药物一样,对于缺血性心脏病或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过度降压可以引起心肌梗塞或中风。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钾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