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米沙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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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替米沙坦片

布美他尼片

规格

40mgx30片

1mg
生产企业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114

国药准字H4302153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

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

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

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

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8.对某些呋塞米无效的病例仍可能有效。

用法用量

1.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1片,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药4至8周后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

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

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每日用量不应超过1片。

4.老年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5.儿童和青少年: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1.成人。

治疗水肿性疾病或高血压,口服起始每日0.5~2mg(半片~2片),必要时每隔4~5小时重复,最大剂量每日可达10~20mg(10~20片)。也可间隔用药,即隔1~2日用药1日。

2.小儿。

口服一次按体重0.01~0.02mg/kg,必要时4~6小时1次。

副作用

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分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

1.全身反应。常见: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胸痛、流感样症状、感染症状(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少见:视觉异常、多汗。

2.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常见:眩晕。

3.胃肠道系统: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少见:视觉异常、多汗。

4.肌肉骨骼系统:常见:关节痛、腿痉挛或腿痛、肌痛。

5.神经系统:少见:焦虑。

6.呼吸系统:常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鼻炎。

7.皮肤和附件系统:常见:皮肤异常如湿疹。

8.另外,自替米沙坦上市后,个别病例报告发生红斑、瘙痒、晕厥、失眠、抑郁、胃部不适、呕吐、低血压、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嗜酸粒细胞增多症、血小板减少症、虚弱、工作效率下降。与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相似,极少数病例报道出现血管性水肿、荨麻症和其它相关不良反应。

1.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

2.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甚至心脏骤停)、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偶见未婚男性遗精和阴茎勃起困难。大剂量时可发生肌肉酸痛、胸痛。对糖代谢的影响可能小于呋塞米。

禁忌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

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

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

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布美他尼。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色片。

注意事项

1.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

2.肾血管性高血压: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例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

3.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酸酐清除率<30ml/min,参见禁忌症)。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尚无新近进行肾移植后短期内的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

4.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因使用强利尿剂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特别是初次服用后,可能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纠正血钠及血容量水平。

5.与刺激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有关的其它情况:对于血管张力以及肾功能主要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病人(如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肾脏疾病的患者),使用可影响该系统。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

3.下列情况慎用:

(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

(2)糖尿病。

(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5)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

(6)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

(7)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

(8)前列腺肥大。

4.随访检查:

(1)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

(2)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

(3)肾功能。

(4)肝功能。

(5)血糖。

(6)血尿酸。

(7)酸碱平衡情况。

(8)听力。

5.动物实验提示本药能延缓胎儿生长和骨化。对新生儿和乳母的情况尚不清楚。能增加尿磷的排泄量,可干扰尿磷的测定。

6.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