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米沙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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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替米沙坦片

氢氯噻嗪片

规格

40mgx30片

25mg*100片(云鹏)
生产企业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114

国药准字H1402079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1.水肿性疾病排泄体内过多的钠和水,减少细胞外液容量,消除水肿。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2.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联合应用,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3.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4.肾石症主要用于预防含钙盐成分形成的结石。

用法用量

1.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1片,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药4至8周后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

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

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每日用量不应超过1片。

4.老年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5.儿童和青少年: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副作用

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分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

1.全身反应。常见: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胸痛、流感样症状、感染症状(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少见:视觉异常、多汗。

2.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常见:眩晕。

3.胃肠道系统: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少见:视觉异常、多汗。

4.肌肉骨骼系统:常见:关节痛、腿痉挛或腿痛、肌痛。

5.神经系统:少见:焦虑。

6.呼吸系统:常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鼻炎。

7.皮肤和附件系统:常见:皮肤异常如湿疹。

8.另外,自替米沙坦上市后,个别病例报告发生红斑、瘙痒、晕厥、失眠、抑郁、胃部不适、呕吐、低血压、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嗜酸粒细胞增多症、血小板减少症、虚弱、工作效率下降。与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相似,极少数病例报道出现血管性水肿、荨麻症和其它相关不良反应。

1.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两性霉素B(静脉用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增加发生电解质紊乱的机会,尤其是低钾血症。2.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3.与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4.考来烯胺(消胆胺)能减少胃肠道对本药的吸收,故应在口服考来烯胺1小时前或4小时后服用本药。5.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6.与降压药合用时,利尿降压作用均加强。7.与抗痛风药合用时,后者应调整剂量。8.使抗凝药作用减弱,主要是由于利尿后机体血浆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9.降低降糖药的作用。10.洋地黄类药物、胺碘酮等与本药合用时,应慎防因低钾血症引起的副作用。11.与锂制剂合用,因本药可减少肾脏对锂的清除,增加锂的肾毒性。12.乌洛托品与本药合用,其转化为甲醛受抑制,疗效下降。13.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14.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禁忌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

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

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

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氢氯塞嗪。化学名:6-氯-3,4-二氢-2H-1,2,4-苯并噻二嗪-7-磺酰胺-1,1-二氧化物分子式:C7H8ClN3O4S2分子量:297.74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

2.肾血管性高血压: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例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

3.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酸酐清除率<30ml/min,参见禁忌症)。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尚无新近进行肾移植后短期内的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

4.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因使用强利尿剂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特别是初次服用后,可能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纠正血钠及血容量水平。

5.与刺激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有关的其它情况:对于血管张力以及肾功能主要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病人(如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肾脏疾病的患者),使用可影响该系统。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3.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2)糖尿病。(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5)高钙血症。(6)低钠血症。(7)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8)胰腺炎。(9)交感神经切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