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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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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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西安太极药业有限公司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202 |
国药准字H1098314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滴虫性阴道炎。 |
用于细菌性阴道病、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以及细菌、真菌、滴虫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将本品置于阴道后穹窿部,每晚1片,连用7日为一疗程。 |
阴道给药,睡前洗净双手,取栓剂,除去外包装后,戴上指套,将本品送入阴道深处(后穹窿部),每次1粒,连用7日为一个疗程。停药后第一次月经净后再重复一疗程。 |
副作用 |
偶见阴道局部灼热感。 |
偶见皮疹、阴道烧灼感、瘙痒或其他粘膜刺激症状。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 1、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禁忌 |
1.对硝基咪唑类药物(如甲硝唑)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硝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主要成份甲硝唑200毫克、克霉唑16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表面可有轻微的隐斑。 |
本品为白色至乳黄色栓剂。 |
注意事项 |
1.应于月经后重复使用一个疗程。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8.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9.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10.如出现过敏反应、局部疼痛、头痛、头晕等不良反应,应停药就医。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 |
1、双唑泰栓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2、使用双唑泰栓时应避开月经期。 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6、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7、哺乳期妇女应用双唑泰栓时应停止哺乳。 8、老年人慎用。 9、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10、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1、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2、使用双唑泰栓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3、对双唑泰栓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双唑泰栓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双唑泰栓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