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6g |
125g*3瓶(湘中)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177 |
国药准字Z200262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泻火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调经养血。用于血虚所致的月经量少,色淡,头晕乏力。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10丸重0.3克:一次3克;每10丸重0.6克:一次8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4~21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脾胃虚寒者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荆芥穗、白芷、菊花、薄荷、川芎、石膏、黄芩、黄柏(酒炒)、酒大黄等味。 |
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辅料:蔗糖山梨酸钾。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半流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 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头晕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