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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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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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100mg*12s |
生产企业 |
好大夫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930 |
国药准字H201200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
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1.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盒直立性头晕:成人,通常起始剂量为100毫克,每日一次,每隔一天剂量递增100mg,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标准维持剂量为每次200mg,一日3次,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增减用量,每日服药剂量不超过900毫克。 2.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盒直立性头晕:成人通常起始剂量为200毫克-300毫克,每日2-3次口服,每隔数天或一周递增剂量100毫克,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标准维持剂量为每次100-200mg,一日3次,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增减剂量,每日服药剂量不超过900mg。 3.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成人,通常在血液透析前30-60分钟口服200-400mg。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酌减剂量,最大服药记录不超过400毫克。 |
副作用 |
1.严重: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0.1%);白细胞减少(<0.1%)、粒细胞缺乏症、嗜中性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 2.其它(>1%):幻觉、头痛、轻度头痛、恶心、血压升高(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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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忌用。 2、忌食辛辣食物。 3、脾胃虚寒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闭角型青光眼;吸入含卤素的麻醉剂等患者禁用。 |
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蔓荆子(炒)、防风、荆芥穗、白芷、黄芩、菊花、薄荷、酒大黄、黄柏(酒炒)、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分为屈昔多巴。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内容物为淡黄色或浅褐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脾胃虚寒者禁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高血压、动脉硬化、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用。 2.帕金森等患者起始剂量从低剂量开始,谨慎地增至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