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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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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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10g*12袋 |
生产企业 |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270 |
国药准字Z200233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
禁忌 |
1、孕妇忌用。 2、忌食辛辣食物。 3、脾胃虚寒者禁用。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蔓荆子(炒)、防风、荆芥穗、白芷、黄芩、菊花、薄荷、酒大黄、黄柏(酒炒)、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辅料为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脾胃虚寒者禁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花溪阿归养血颗粒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花溪阿归养血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