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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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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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按C38H48CaN2O6计) |
30mg |
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司邦得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25 |
国药准字H200940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餐后高血糖(仅限用于经饮食。运动疗法不能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或在饮食,运动疗法的基础上加用a-葡萄糖昔酶抑制剂后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 |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型糖尿病。 |
用法用量 |
餐前5分钟内口服。通常成人每次10mg.每日3次。可根据患者的治疗效果酌情调整剂量. |
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1至4片,30至120mg。 建议于早餐时服用。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 |
副作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在临床试验总病例1142例中,报告发生不良反应245例(21. 5%)。主要为低血糖症状(5. 8%).其他包括腹胀 (1.7%),便秘(1.2%),腹泻(1.1%) 等消化道症状以及头痛(1.0%) 等。此外,临床检查值的异常在总病例1137例中出现245例(21. 5%)。 主要包括丙酮酸升高(6.4%),γ - GT P升高(4.1%), 乳酸升高(2.9%) ALT (GPT) 升高(2.8%). 游离脂肪酸升高(2.1%)等。 (1)严重不良反应 1)心肌梗塞(0.1%) :有报告本品给药时发生心肌梗塞症状,给药时应密切观察,出现异常时应立即终止使用,并作适当处理。 2)低血糖:可能发生低血糖症状(眩晕,饥饿感,颤抖,乏力,出冷汗,意识丧失等)。当出现低血糖症状时,可采取给予蔗糖,葡萄糖,或饮用富含葡萄糖的清凉饮料等适当处理措施。但是,在联合使用?-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引起低血糖时,因a一葡萄糖昔酶抑制剂会延迟二糖类的消化吸收,故不得给予蔗糖,而应采取给予葡萄糖等当措施。此外,可考虑减量至每次5mg,并慎重给药。 3)肝功能不全,可能发生伴随AST (GOT) . ALT (GPT) ,γ-GTP显 著升高的肝功能不全,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2)其它不良反应 详情见说明书 |
1.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 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 或少吃了一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 极度饥饿, 恶心, 呕吐, 倦怠, 倦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 抑郁,精神错乱, 视觉及语言障碍, 失语, 震颤, 不全性麻痹, 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另外,观察到肾上腺素能反调节症状:出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及心律失常。这些症状通常在摄入碳水化合物(糖)后消失。然而,人造糖类替代品无效。对于长期严重低血糖病例,即使因吸收了糖而暂时得到控制,仍然可能需要立即药物治疗,甚至需要住院治疗。 2.胃肠道功能障碍:例如腹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便秘都有过较少报导,但如在早餐时服用格列齐特,这些症状可以避免或使风险降低到最低。 3.罕见的不良反应: (1)皮肤和皮下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斑丘疹,起泡。其他磺脲类药物,极少数病例有过敏性结节性脉管炎。 (2)血液疾病:极罕见,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等。这些异常通常是可逆的,治疗停止时消失。其他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可见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贫血及各类血细胞减少等。 (3)肝-胆障碍:肝酶水平增高(ALT,AST,碱性磷酸酶),肝炎(罕见),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中止治疗。其他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罕见肝酶水平增高,肝功能不全(胆汁郁积和黄疸),甚至出现肝炎,中断治疗后,症状消退。仅有少数病例出现危及生命的肝功能衰竭。通常这些症状于中断治疗后一般都会消失。 (4)视力障碍:暂时性视力障碍,可能因为开始治疗时的血糖水平变化。 |
禁忌 |
下列患者应禁用本品: 1、严重酮症,糖尿病性昏迷或昏迷前期,1型糖尿病患者(因必须输液及使用胰岛素迅速降低高血糖,所以不适于使用本品)。 2.严重感染,围手术期,重度外伤患者(因必须使用胰岛素迅速控制血糖所以不适于使用本品) 3、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 4.妊娠妇女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严重肝、肾功能衰竭、磺胺过敏及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米格列奈钙。双[2- (S) -苄基-4- 氧代-4- (顺- 全氯化异吲哚-2-基)丁酸]单钙盐二水合物。 分子式: C38H48N2O6Ca .2H2O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一般注意事项 1、本品可能导致低血糖症状,从事高空作业,汽车驾驶的患者使用时应注意。如出现低血糖症状,可使用蔗糖、葡萄糖或饮用富含葡萄糖的饮料等方法处理。但是,在联合使用a一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引起低血糖时,因a-葡萄糖苷酶抑制剂会延迟二糖类的消化吸收,故不得给予蔗糖,而应采取给予葡萄糖的处理措施。 2.本品给药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糖,密切观察,本品给药2~ 3个月效果仍不明显可考虑变更治疗方法。 3.本品给药过程中存在需要停药或减量的情况,此外,还可能由于患者不重视或合并感染等因素导致效果不足或失效。故应在密切观察食物摄取量,血糖值,以及是否存在感染因素等的基础上,即时决定是否适合继续给药,选择给药剂量、以及更适当的药物等。 4.本品可迅速促进胰岛素分泌。其作用位点与磺酰脲类制剂相同,但与磺酰脲类制剂对血糖控制的协同作用及安全性尚未确认,故不可与磺酰脲类制剂合用。 5、本品与胰岛素增敏剂(如盐酸吡格列酮)及双胍类制剂等合用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 下列患者应慎用本品: 1、肝功能不全患者(肝脏是本品的主要代谢器官之一,因此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此外,有使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患者(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 有血浆中药物原形消除半减期延长的报道,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3、以下患者或状态 1)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有报告发生心肌梗塞) 2)脑垂体功能不全或肾上腺功能不全患者(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3)腹泻,呕吐等胃肠功能不全患者(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4)营养不良,饥饿食物摄入量不足或身体虚弱(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5)剧烈运动(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6)过度饮酒者(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7)老年患者(老年患者通常生理机能低下) |
1.服用格列齐特片(Ⅱ)时仍须饮食控制。 2.必须定期测定患者的血、尿。 3.手术等应急情况及胰岛素β-细胞失代偿时,应采用胰岛素。 4.与某些药物合用可能引起低血糖症,如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卓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已乙哌淀、氯贝丁酯、乙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