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g(按C38H48CaN2O6计) |
0.5g |
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25 |
H201405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餐后高血糖(仅限用于经饮食。运动疗法不能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或在饮食,运动疗法的基础上加用a-葡萄糖昔酶抑制剂后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 |
本品首选用于治疗成人中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治疗无效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对于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本品了用作初始治疗,也可用于对单用磺脲类或磺脲类与其他口服降糖药合用治疗无效者,也可与胰岛素合用。 |
用法用量 |
餐前5分钟内口服。通常成人每次10mg.每日3次。可根据患者的治疗效果酌情调整剂量. |
由于二甲双胍的蓄积可发生危及生命的乳酸中毒。主要的风险因素是肾损害,其他风 险因素包括年老导致肾功能减退以及二甲双胍(每天2g以上)。 本片剂最好分次在进餐时服用。 起始每次0.5g,一天1次或2次,必要时在数周后增加至每日1.8g,剂量调整应按渐进增量逐步加大直至达到所需效果。每日3次,每次0.5g通常足以达到效果。必要时,剂量可真假至每日1.8g,这是每日最大推荐剂量。数天内可达到效果,但偶尔露两周。一旦达到效果,剂量应复审毛病减量至能维持良好血糖控制的最低剂量。即使1片剂量能达到效果,也应当对患者使用不同剂量或给药方案的反应进行评价。 稳定的患者应经常审定其剂量,特别是患者患有其他疾病,他们可能对本品不那么耐受,特别是该疾病伴有肾功能减退。必要时,在患其他疾病期间,停用二甲双胍数天,然后再如开始治疗那样由低剂量开始。 二甲双胍的作用是渐进的,治疗的第21天之前对患者的真正反应不应作最后的评价;在稳定期开始的15天,建议作血糖的评价。二甲双胍单独使用不会产生低血糖;然而,由于它的作用可增强胰岛素的功效,当在肠胃外给予胰岛素的同时开始服用二甲双胍必须谨慎。 老年人由于老年人有肾功能降低的可能,老年患者所用二甲双胍的开始和维持剂量应保守。任何剂量的调整应根据肾功能的谨慎评价而定。一般而言,老年患者不应逐步增大二甲双胍的剂量。 虚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剂量应保守并应根据肾功能谨慎评价而定。 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在临床试验总病例1142例中,报告发生不良反应245例(21. 5%)。主要为低血糖症状(5. 8%).其他包括腹胀 (1.7%),便秘(1.2%),腹泻(1.1%) 等消化道症状以及头痛(1.0%) 等。此外,临床检查值的异常在总病例1137例中出现245例(21. 5%)。 主要包括丙酮酸升高(6.4%),γ - GT P升高(4.1%), 乳酸升高(2.9%) ALT (GPT) 升高(2.8%). 游离脂肪酸升高(2.1%)等。 (1)严重不良反应 1)心肌梗塞(0.1%) :有报告本品给药时发生心肌梗塞症状,给药时应密切观察,出现异常时应立即终止使用,并作适当处理。 2)低血糖:可能发生低血糖症状(眩晕,饥饿感,颤抖,乏力,出冷汗,意识丧失等)。当出现低血糖症状时,可采取给予蔗糖,葡萄糖,或饮用富含葡萄糖的清凉饮料等适当处理措施。但是,在联合使用?-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引起低血糖时,因a一葡萄糖昔酶抑制剂会延迟二糖类的消化吸收,故不得给予蔗糖,而应采取给予葡萄糖等当措施。此外,可考虑减量至每次5mg,并慎重给药。 3)肝功能不全,可能发生伴随AST (GOT) . ALT (GPT) ,γ-GTP显 著升高的肝功能不全,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2)其它不良反应 详情见说明书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禁忌 |
下列患者应禁用本品: 1、严重酮症,糖尿病性昏迷或昏迷前期,1型糖尿病患者(因必须输液及使用胰岛素迅速降低高血糖,所以不适于使用本品)。 2.严重感染,围手术期,重度外伤患者(因必须使用胰岛素迅速控制血糖所以不适于使用本品) 3、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 4.妊娠妇女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 |
无并发症的以及用胰岛素调节良好的青少年糖尿病;单独调节饮食控制的糖尿病;对盐酸二甲双胍或本品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手术期间和手术后,此时必需用胰岛素;糖尿病酸中毒,糖尿病前期昏迷;肾衰竭或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60 ml/分钟);潜在的改变肾功能的急性状态,例如:脱水、严重感染、晕厥、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见注意事项);可能引起组织缺氧的急性或慢性疾病,例如:心力衰竭、新近发生的心肌梗塞、呼吸衰竭、坏疽、晕厥、急性大量失血、肺栓塞、胰腺炎、脓毒症;严重肝功能不全,包括急性酒精中毒、酒精中毒;哺乳期。 |
成分 |
米格列奈钙。双[2- (S) -苄基-4- 氧代-4- (顺- 全氯化异吲哚-2-基)丁酸]单钙盐二水合物。 分子式: C38H48N2O6Ca .2H2O |
化学名称: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长条形薄膜包衣片,片的以免中间有割痕,并刻有“MF1”字样,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一般注意事项 1、本品可能导致低血糖症状,从事高空作业,汽车驾驶的患者使用时应注意。如出现低血糖症状,可使用蔗糖、葡萄糖或饮用富含葡萄糖的饮料等方法处理。但是,在联合使用a一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引起低血糖时,因a-葡萄糖苷酶抑制剂会延迟二糖类的消化吸收,故不得给予蔗糖,而应采取给予葡萄糖的处理措施。 2.本品给药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糖,密切观察,本品给药2~ 3个月效果仍不明显可考虑变更治疗方法。 3.本品给药过程中存在需要停药或减量的情况,此外,还可能由于患者不重视或合并感染等因素导致效果不足或失效。故应在密切观察食物摄取量,血糖值,以及是否存在感染因素等的基础上,即时决定是否适合继续给药,选择给药剂量、以及更适当的药物等。 4.本品可迅速促进胰岛素分泌。其作用位点与磺酰脲类制剂相同,但与磺酰脲类制剂对血糖控制的协同作用及安全性尚未确认,故不可与磺酰脲类制剂合用。 5、本品与胰岛素增敏剂(如盐酸吡格列酮)及双胍类制剂等合用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 下列患者应慎用本品: 1、肝功能不全患者(肝脏是本品的主要代谢器官之一,因此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此外,有使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患者(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 有血浆中药物原形消除半减期延长的报道,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3、以下患者或状态 1)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有报告发生心肌梗塞) 2)脑垂体功能不全或肾上腺功能不全患者(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3)腹泻,呕吐等胃肠功能不全患者(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4)营养不良,饥饿食物摄入量不足或身体虚弱(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5)剧烈运动(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6)过度饮酒者(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7)老年患者(老年患者通常生理机能低下) |
1、I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2、用药期间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3、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药物相互作用】(1)与胰岛素合用,降血糖作用加强,应调整剂量。(2)本品可加强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抗凝血作用,可致出血倾向。(3)本品如与含醇饮料同服,可发生腹痛,酸血症及体温过低。(4)本品与磺酰脲类并用时,可引起低血糖。 |